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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市级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6-16 16:56:50    点击:744次    [关闭本页]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梯队攀升体系的意见》(豫教师[2014]154号)和《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周口市教师梯级发展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周教师[2014]179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市级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民办学校等)一线在职在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周教师[2014]179号文件要求的《必备条件》(共6条)。
必备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能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历证书;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培训学时和校本研修学时均不少于72学时;
4)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档次;
5)具备现代教育的新课程理念、基本的学科专业知识素养、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常识;
6)能胜任教育教学以及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工作。
 
  1. 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还须分别具备周教师[2014]179号文件要求的《具体条件》中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的条件。
骨干教师:
1)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力量;
2)能按照新课标提倡的“三维”教学目标,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3)专业知识扎实、丰富,了解学科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
4)教育教学能力强
①学科教学,目标定得准、重点抓得牢、难点破得好、教学效果优;
②熟悉新授课、复习课、讲评课、习题课、实验课等各种课型的特点和规律并能灵活驾驭;
③在课堂教学中,有准确的时间观念、清晰的教学思路、合理的课堂结构,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④胜任所在学段的循环教学,能承担县级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⑤教学成绩位居学校或县区前列;
⑥班级管理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⑦在学习辅导、特长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和贡献。
5)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①能独立整合课程资源,灵活使用学科教材,编写系列教学资料;
②校本教研成果突出,有经验论文在县级或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
教学名师:
1)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具有较高威望和知名度,受到学生、家长、社会的普遍赞誉。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特别突出,是本地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军人才;
2)具有终生从教的理想信念,独到深刻的教育教学见解;
3)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知识,精通教育科学类知识,熟悉学科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
4)教育教学能力优秀
①学科能力突出,谙熟规律技巧,指导学习有方;
②善于课堂组织,精于启发点拨,教学技能精湛,教学艺术高超;
③课堂语言表达精准简练,风趣幽默;
④善于联系实际、开发教材,善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形成了鲜明的教学风格;
⑤在循环教学中是学科同仁公认的权威,能承担市级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⑥教学成绩在县、市处于领先地位;
⑦班级管理经验丰富,艺术高超,差生转化成绩突出,所负责班级总能由弱变强或保持绝对优势;
⑧学习辅导、特长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和杰出贡献。
5)科研能力较强
①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在县、市教学教研工作中处领先地位;
②能独立整合课程资源,灵活使用教材,开发校本课程;
③专业论文或成果在省级或以上报刊发表。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2009年市教育局评选认定且一直在岗的首届市级“名师”。
2.2012年省教育厅公布的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专家。
3.2013年经市教育局遴选推荐的省级、市级“名师”培育对象。
4.2014年市教育局命名的首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5.已获得省级中小学名师、中原名师和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
三、遴选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由本人自愿申请并将个人信息填入《周口市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1),如实向学校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组,按条件遴选。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学校负责人在推荐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市、区)教体局。
3.县(市、区)教体局成立评审组进行初评,按条件逐人审核,审核结果在当地媒体或教育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分管局长在推荐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组,按周教师[2014]179号文件规划比例进行评选,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认定。
四、档案材料
推荐人选按一人一档建档,档案中须有下列材料(按顺序排列)
1.周口市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人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证书(复印件);
7.近5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8.近5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承担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复印件);
9.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名师、骨干教师证书(复印件);
10.其他能证明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获奖(或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专著以及开设示范课、教学专题讲座等情况。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教师专业发展梯队攀升的相关政策,认真研究广大一线教师专业成长的现实需求,针对教师不同的成长阶段和规律,制定相应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考核评价办法,创造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强化梯队培养,建立激励教师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2.严明工作纪律。按照师德为先原则,凡发现被推荐人提供的档案材料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骨干教师以上梯级教师的遴选。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要组织专人(主审)严格审验各种证书原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因把关不严而负有责任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县(市、区)教体局要对推荐人选的档案材料认真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分学段、学科评审并按优良(或量化得分)排序整理,填写《周口市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
3.按时上报推荐材料。周口市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档案(档案袋封面上须填写或粘帖被推荐人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及内装材料目录)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稿一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以学校为单位),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送我局师训科,同时用Excel报送推荐汇总表电子表格。逾期不报者即视为自动放弃遴选推荐资格。
4.凡没有参加此次遴选推荐的教师不得参加市级教育教学专家和周口教师教育讲师的评选,不享受周口市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的待遇。
各地各学校对实施教师梯级发展培育工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师训科。
联系人:王海东
联系电话:0394-8319158
邮箱:whd1108@126.com
地址:周口市太昊路,邮编466000。

附件1:
[UploadFiles]6443,20992,doc,周口市教育局中小学市级教学名师和学科技术带头人报名表格.doc[/UploadF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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