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教体局关于遴选推荐2016年度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28 10:26:35 点击:27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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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根据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周口市教师梯级发展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周教师[2014]179号)精神,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市教育局决定遴选推荐2016年度市级骨干教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专任教师。
二、遴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能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合格学历证书;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培训学时和校本研修学时均不少于72学时;
4.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档次;
5.具备现代教育的新课程理念、基本的学科专业知识素养、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常识;
6.能胜任教育教学以及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工作。
(二)具体条件
1.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力量;
2.能按照新课标提倡的“三维”教学目标,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3.专业知识扎实、丰富,了解学科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
4.教育教学能力强
①学科教学,目标定得准、重点抓得牢、难点破得好、教学效果优;
②熟悉新授课、复习课、讲评课、习题课、实验课等各种课型的特点和规律并能灵活驾驭;
③在课堂教学中,有准确的时间观念、清晰的教学思路、合理的课堂结构,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④胜任所在学段的循环教学,能承担县级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⑤教学成绩位居学校或县区前列;
⑥班级管理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⑦在学习辅导、特长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才能和贡献。
5.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①能独立整合课程资源,灵活使用学科教材,编写系列教学资料;
②校本教研成果突出,有经验论文在县级或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
(三)优先条件
1.近年来参加国培计划(短期培训)或市培计划并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
2.省、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
3.近年来取得县级名师资格者。
三、遴选办法
1. 教师自荐。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推荐。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评议组,对自荐的教师,按照遴选条件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师训科。
3.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学校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考查、考核,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然后决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4.市教育局集中评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地推荐对象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市级骨干教师人选。
四、相关要求
遴选市级骨干教师是我市实施“科教兴周”战略、加强教师梯级攀升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各级骨干教师的培育规划、评选、考核、奖励等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和带头作用。
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学校类别和学科结构比例,对农村中小学和边远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各单位务于2016年10月15日前,按照所分配名额将《周口市2016年度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表》报送至县教体局师训股,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县教体局师训股联系。
联系人:吴宏志
联系电话:13903943219
电子信箱:514370601@qq.com
附件:1.周口市2016年度市级骨干教师分配表
2.周口市2016年度市级骨干教师推荐登记表